6月25日,有网友微博质疑陕西榆林市神木县警车私用。结果榆林市公安局官微却回复:“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找公安的茬。”一时间引发舆论哗然。昨日凌晨,榆林市公安局删掉该微博,并致歉称将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
榆林公安官微这条“神回复”透出的“水平”,确实让人着急。如果网友监督警车私用就是“找公安的茬”,是不是也可以说,警察执法中,也有找违法者的“茬”的情况?遇到监督,就得出“报复”的因果结论,这种狭隘的心态叫人担心。
有网民质疑:涉事微博有恃权威胁之嫌。但结合具体语境看,这更像是个人置气之言。可不管怎么说,官微官微,代表的是官方;官方可以说,管理人员的水平有待提高,但是官微所反映出的官方“水平”,留给公众的烙印能否立马消除,恐怕不好说。
政府官微本质上,就是利用现代化信息工具传播官方信息,与公众互动的机制符号。但当下,官微不“官”,成为管理人员“私微”,甚至管理员与网友互骂的情况时有曝出,每每令人眼镜大跌。事后相关官方解释多是,官微不当言论属于“个人行为”、“擅自发布”。但这种解释比较低级,或者说,拿“个人行为”开脱责任的态度本身也是种失职。
在政府民众互动也被“互联网+”改变的当下,政府要树立官微概念,对官微之类工具信息发布应具备“发言人素养”。这就包括,首先,官微发布应设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包括微博信息上网的技术操作程序,决不能交由管理员个人全程控制。其次,官微管理员的素质应有较高标准,“发言人素养”当内化其中。网友举报公车私用,官微管理员一张嘴就斥责网友微博“大量负能量”;将群众监督说成是“整天无所事事”……不客气地说,能讲出这种话的公务员,缺乏最基本的公共常识,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都引以为鉴,以现代化官微概念去避免这类有损政府公信的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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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神木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