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枣庄市财政近日拨付专项资金2100万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五保户的电量免费使用。从此,全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将免费使用15度电。
本次专项资金是按照山东省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要求,结合枣庄市实际情况,按照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电量的标准,对2012年7月-2014年3月以来电量使用情况进行的先期拨付,此次专项资金可使全市121387户低收入家庭受益。据了解,自今年4月起,免费电量款将随低保金一并定期发放。 (记者 刘明)
新闻推荐
把握正确方向 强化责任担当 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召开 陈伟主持并讲话 张术平梁宪廷出席
本报讯 2月17日上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在市政大厦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术平,市委副书记梁宪廷,市委常委周杰华、...
枣庄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枣庄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