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新闻 山丹新闻 民乐新闻 临泽新闻 高台新闻 肃南新闻
地方网 > 甘肃 > 张掖市 > 山丹新闻 > 正文

被告何某犯危险驾驶罪获刑

来源:兰州晚报 2018-08-10 03:52   https://www.yybnet.net/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晓刚)近日,随着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丹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何某危险驾驶一案维持原判,引起争议的货车载客超员驾驶一案落下了帷幕。

2017年9月12日18时许,在山丹县东乐镇北滩施工的北京送变电公司昌吉-古泉项目部打工的被告人何某,驾驶核定载人数3人的“南骏”牌轻型自卸货车,拉载工地14位职工,其中驾驶室乘坐3人,车厢内乘坐11人。由北向南行至国道312线2584KM与X224线交叉路口中国石油东乐加油站附近时,被正在此处执勤的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查获。

该案经山丹县人民法院审理,何某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违反规定载客,实际载员达到10人以上。针对被告人辩称的货车超过额定人员载客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法院认为法律规定的从事旅客运输的车辆,包括需要具备营运资格的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以及其他从事旅客运输的微型面包车等非营运客车。但是在实践中,有的从事旅客运输的车辆不具备营运资格,还有一些未取得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旅客运输的车辆,甚至还有货车违反规定载人、拖拉机载人的。

法院认为,未取得许可或者不具备相关资质,不影响本罪刑事责任的认定,只要是从事了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经终审,被告人何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新闻推荐

山丹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本报记者陈海7月13日,气温高达31度,但山丹县寺沟河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1、2号分区建设现场仍然机声隆隆、人头攒动,挖掘机快...

山丹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山丹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被告何某犯危险驾驶罪获刑)
频道推荐
  • 近日,漳县检察院联合漳县公安局城关派
  • 为有效遏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
  • 陇西:“三强”行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大地回春添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
  • 安财山: 发展藏羊养殖 带富左邻右舍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