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冯建华) 为提高城镇贫困老年人生活水平,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近日,钢城区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以社区为纽带,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分能够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分别提供10小时、20小时、30小时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服务。
据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是具有钢城区城镇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常年居住在本区的城镇散居“三无”人员(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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