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高青县黄河路某活塞公司铸造车间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综合分析认定为违法嫌疑人孟某未采取消防安全措施,使用气喷枪切割铁板时,违章操作,焊渣引燃废弃液压油引发火灾,违法事实清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部门对孟某依法行政拘留3日。(本通)
新闻推荐
高青农村商业银行 助力“小扫帚”扫出致富大天地
...
高青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高青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绿色生态廊道成打卡新地标起步区将黄河沿岸打造为河城一体的生态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