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生态淄博建设,今年以来,高青县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生态建设走在了全市前列。1至4月份,高青县空气质量良好天数89天,良好率为74.2%,列全市第二;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排放,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对于下一步工作,高青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忠远说,高青县将围绕市政府9大环保专项行动和下达高青的21项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力争实现空气质量良好率全市最好。
刘忠远代表高青县委县政府承诺:
抓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年底前完成城区4家商混企业的搬迁改造任务;加强建筑渣土管理,全面规范治理城区露天烧烤;8月底前全面关停城区生活、工业燃煤小锅炉;年内完成城区所有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做到绿化无死角、无裸露泥土。
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北支新河、杜姚沟、东干排等人工湿地的维护修缮;8月底前完成4家企业的再生水及中水回用工程;12月底前完成城区、经济开发区、台湾工业园企业的污水、污泥托管处理项目,整合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治污成效。
抓好生态高青建设和环境保护11项专项行动。年内全县规划建设2处集中经营性储煤场地;10月底前完成3个省级生态镇、3个省级生态村的创建任务;年内完成所有排污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规范化改造,实现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率100%。
高青县将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用好“刑责治污”有效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绝不手软,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多的“绿色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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