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某沿街的房产中介业务经理单某将一面写有“人民警察为人民破案神速为楷模”的锦旗赠予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以表达对民警积极侦查案件,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其挽回经济损失的感激之情。
5月19日11时许,单某报警称:自己放在一楼的手提包被盗,内有现金3700元。
接警后,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员、技术员迅速赶赴现场展开侦查工作。据了解,单某在楼上整理资料,恰巧其他同事也出去接洽业务了,一时疏忽大意,自己放在一楼的手提包就被盗了。
侦查员调取了房产中介南邻的视频监控,发现当天上午9时许,有一名鞋底发白色,身着深色衣裤,腿有点跛的男子从北边过来进入了屋内。40多秒后,该名男子出来并向北逃走,侦查员分析男子有作案嫌疑。通过继续调取售楼处北侧商店的监控视频,发现了嫌疑人更详细的行动轨迹,据此,分析该男子作案嫌疑继续上升。
当再度调取其他视频监控时发现,该嫌疑人随后上了一辆停在汽车站南门的出租车。侦查员迅速找到出租车驾驶员张某询问情况。据张某说,那名男子50来岁的样子,一口外地口音,先到某旅馆拿了个粉色旅行箱,随后让其送他去了博兴汽车站。侦查员通过询问旅馆老板贾某得知了该嫌疑人的详细情况。该嫌疑人名叫王某,54岁,河北唐山人。
5月20日,侦查员通过技术手段,掌握王某目前入住博兴的重要线索。遂立即赶赴博兴,将正从外面回到住处的王某迅速抓获。经当场讯问,王某对5月19日窜至高青县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场从其身上搜出港币、老版人民币、越南盾等。王某道出了为何偷窃的缘由。
2016年,他远赴云南打工,在一次上网时无意发现,高青有个会开锁的能人,他产生了想学开锁技术的念头,便带着仅有的几百元钱,只身来到高青。开锁师傅约他见面,可是左等右等始终不见人,电话也处于关机状态,王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身上的钱也花了个精光,自己如何再回云南呢?王某想到了来钱最快的方法——盗窃。
5月19日,他从旅馆出来后,在大街上游荡了一会儿,瞅准了某房产中介屋内无人,于是进了门。令他惊喜的是,桌上竟然还有手提包,他拿起包后迅速离开。可不曾想,第二天就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被抓后,王某懊悔地表示,再也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了,以后要老老实实做人,好好打工赚钱。目前,王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新报记者孙媛
通讯员高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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