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签了脱销设备的合同,今年8月份施工。”
“你们的脱硫设施那里已经为脱销设备预留了借口,脱销设备来了,安装上就是了,为什么还要拖到8月份?”
1月14日下午,位于市环境监控中心的一间带有视频录像的会议室内,一场气氛颇有些紧张的会议正在进行。说是会议,其实更像是环保部门与企业间的一场坦率的对话。
主席台上,坐着表情严肃的市环保局于照春局长、刘云龙副局长、市环境监察支队郭春明支队长及污控科尹宪伟科长。台下,是市内42家企业的负责人,他们的脸上,同样神情凝重。
市环保局几位负责人背后的墙上,是硕大的电子屏幕,会议室内的一言一行均在屏幕上动态显示,且记录在案。
今天的会议,是一次集体约谈会,42家企业,均因限期环保治理任务未完成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被市环保局约谈。这些企业有电厂、钢铁、焦化、水泥,也有少数化工和纺织,涉气企业占了多数。
“环保部门曾与企业反复对接,做工作,发文,但至今仍有些企业在环保治理的认识上不到位。”
于照春做了简单的开场白,随后尹宪伟科长开始通报每个企业的治理进展或超标排污情况,接着,企业负责人挨个起来表态发言,谈下一步采取什么样的治理技术,何时完成任务。
针对表态,环保局负责人当场进行点评,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于照春严肃地告诫企业负责人:“环保治理不可能无限期拖下去。”他要求市局的污控科和区县环保局,把每个企业的表态整理出来,今天企业表了态,就是立字为证,就要看今后能不能做到了。
据了解,2014年,淄博市对电厂、钢铁、焦化等重点污染企业进行限期治理,要求在2014年底完成治理任务,但时至今日,有不少企业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有些甚至还只停留在计划上。还有的企业排放长期不达标,对环境质量造成了影响,也拖了淄博环保的后腿。(记者袁一军)
记者观察:
形势逼人,
企业当有清醒头脑
对如此多的企业进行集体约谈,在淄博的环保史上还是第一次,凸显出淄博环保工作的形势之严峻。刘云龙在发言中特别强调,2014年以来,一系列关于环境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密集出台,如国务院出台“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强调要通过强力执法纠正环境违法长期得不到纠正,或企业长期不进行环保治理的问题。环保部围绕新环保法出台了四个办法。公安部,环保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其中列出涉及环境违法的23种行为可以移交司法,从而把环境监管推到了强制和高压的阶段。
在各种新法规的支持下,今后环境监管将会有更多也更有力的组合拳,比如累计处罚,上不封顶;停产限产治理;查封扣押;移交刑事等各种手段。还有信息公开办法,强调企业作为主体,应该怎样向社会公开排污数据,生产状况,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等等。环保部内部,也在完善信用诚信体制的建设,所有这些措施配套起来,也就是说,一方面是信息公开,一方面是强力监管。此外,从今年1月1日起,环保标准也在不断加严。
在这样的形势下,企业的环保治理如果仍进展缓慢,或者排放不达标,将可能付出沉重代价,以往违法代价低,守法代价高的局面将会打破。
(记者袁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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