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昨日举办2014年度新闻发布会暨“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开放日”活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市廉政指标体系调查问卷中反腐败信心指数为92.48,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建立淄博“981”廉政账户和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
全市共缴存礼金红包等金额合计300多万元。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零容忍惩治腐败,市纪委直接立案查处了于学民等35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案件。
□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深化专题述廉,30名市直部门“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了专题述廉。
□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打造纪检监察铁军,议事协调机构从111个缩减为13个。
2月6日上午9:30,市纪委监察局举办2014年度新闻发布会暨“淄博市纪委监察局开放日”活动。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维政通报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市纪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就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关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内容现场答记者问,公开淄博市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主责、工作措施、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有序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让反腐败工作到公众中去”、“让公众到反腐败工作中来”。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从严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2014年度淄博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各区县平均满意率达94.02%,市直部门单位平均满意率达97.57%。全市廉政指标体系调查问卷中反腐败信心指数为92.48,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真正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市委以上率下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市委专门召开全委会安排部署落实“两个责任”;举办全市党风党纪辅导报告会,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提出要求;修订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检查考核,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别约谈区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牢牢抓住“牛鼻子”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执纪监督、狠抓专项整治、从严问责追究,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治“四风”成果,使中央八项规定真正落地生根成为“铁八条”。市及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从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具体问题入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关键节点,将“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连点成线,持续发力。坚持铁面执纪监督问责,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违规违纪问题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坚决纠正、严格追责。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查处直接责任人172人,问责相关领导39人,公开通报曝光145起。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接受和赠送“红包”及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建立淄博“981”廉政账户和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对违规收受的“红包”和购物卡进行全面清退,全市共缴存礼金红包等金额合计300多万元,建立起既不能收也不能送的长效机制。发挥网络优势,在“淄博廉政在线”开设“四风问题举报”专栏,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设立“四风”问题曝光台,第一时间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2起,查处党员干部2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对4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131件(次),比上年增长136.6%;立查案件518件,增长19.1%;结案563件,增长24.3%;自办案件262件,增长38.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1人,增长24.1%,其中县处级干部26人,乡科级干部7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人。市纪委直接立案查处了于学民等35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案件。依纪依规严肃追究了张洪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43名涉案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既严厉惩治受贿人,又严肃处理行贿人,形成了强大震慑。强化信访投诉职能,突出线索“主渠道”作用,整合信访和投诉工作力量,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龙头出水”。建立销号机制,集中排查积存信访件,加强来信、来访、12388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息收集和研判,完善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办法,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深入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办案工作制度,建立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健全快查快结机制,严格按程序处置线索,市纪委召开集体排查会14次,排查线索86件,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零容忍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夯实拒腐防变思想基础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党风党纪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开展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全市科级和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测试。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淄博师专原党委书记张洪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举一反三,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六个一”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300余名市直部门单位重点岗位负责人到鲁中监狱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召开廉政关爱集体谈话会议进行谈话教育。积极探索和改进加强监督有效方式,市和各区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别约谈所辖党政主要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深化专题述廉工作,制定了加强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工作、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调整完善述廉内容和述廉形式,严格审查述廉报告,实行述廉主持人制度,提高委员询问质询质量,全市各区县132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区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30名市直部门“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了专题述廉,述廉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把更多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经两次调整,市纪委监察局内设纪检监察室从2个增加到6个,执纪监督部门和人员编制分别占总数的73.3%、72.9%。与此同时,通过两次清理,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11个缩减为13个,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也分别进行了调整清理,保留和继续参与的数量均在10个左右,保留的大都是与执纪监督有关的机构,工作职责更加清晰、精力更加集中。规范纪委书记职责分工,着力解决分工调整不到位问题。市纪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工作内容,构建起监督有力、制约有效、问责到位的落实监督责任制度体系;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委员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市纪委委员自身建设,促进和保障市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执行纪律,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晚报记者孙艳芹通讯员史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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