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淄博市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不断加大改善和保障老年民生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14年,全市共为5.7万余名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900余万元。
早在1991年,淄博市就开始实行百岁老人生活补贴制度。2002年,各区县全面建立了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并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高龄老人津贴优待政策。今年1月份,博山区将提高高龄老人津贴标准列入政府重点民生工程,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标准又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全区近1.5万名老人受益。
目前,淄博市百岁以上老年人,省财政每人每月给予长寿补贴200元,市财政每人每月补贴120元。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根据情况,再给予100元到200元不等的补贴,并对90至99周岁、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给予50元到100元、10元到50元不等的补贴。(王凤芹钱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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