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淄博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经市委研究决定,由市纪委监察局组成巡查组,于3月27日至4月16日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物价局、市司法局6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监督。
巡查监督对象为:被巡查监督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下属单位)。
巡查监督内容为:
(一)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
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是否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
2、是否强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控重大廉政风险;
3、是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4、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问题,履行正风肃纪之责;
5、是否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履行职责;
6、是否认真整改向市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中自查和发现的有关问题;
7、是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
(三)廉洁从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1、是否存在公车私用、使用单位自有资金购买车辆挂个人名下使用或借用企业车辆等问题;
2、是否存在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设立“小金库”、滥发奖金实物或“吃空饷”等问题;
3、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搞特权等问题;
4、是否存在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或违反规定在企业、协会等单位中兼职取酬的问题;
5、是否存在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
6、是否存在“为官不为”、懒政庸政怠政等问题;
7、是否存在失职渎职,由于行政权力运用不当导致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四)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或市委、市纪委要求巡查监督的事项。
巡查监督期间,各巡查组受理干部群众对巡查对象的监督举报。不受理非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
各巡查组巡查部门(单位)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第一巡查组巡查单位: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监督举报电话:18369921001电子邮箱:sjwxcyz@163.com
第二巡查组巡查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18369921112电子邮箱:sjwxcez@163.com
第三巡查组巡查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举报电话:18369921113电子邮箱:sjwxcsz@163.com
第四巡查组巡查单位:
市第五人民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18369921110电子邮箱:sjwxcsiz@163.com
第五巡查组巡查单位:
市物价局
监督举报电话:18369921115电子邮箱:sjwxcwz@163.com
第六巡查组巡查单位:
市司法局
监督举报电话:18369921118电子邮箱:sjwxclz@163.com
巡查公告同时在被巡查部门(单位)张贴。
中共淄博市纪委
淄博市监察局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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