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著作权登记能帮助著作权人明确版权归属,一旦发生侵权事件,还可作为著作权人主张自己权利的凭证。”日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工作人员如是介绍著作权登记的重要性。值第15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淄博市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引导全民提升版权保护意识。
为加强版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值第15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国家版权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宣传活动的通知》,确定今年的宣传主题为“因乐而动,为乐维权”。
作为淄博市著作权登记行政主管部门,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已于近日启动宣传周活动。目前已在淄博电视台相关频道播放宣传视频,在《淄博日报》、《淄博晚报》、《财经新报》、《鲁中晨报》、《淄博声屏报》、《山东理工大学报》等报刊刊登相关宣传海报、宣传资料。同时,根据国家版权局统一部署,印制了制作版权保护宣传牌、宣传海报和宣传单页,深入淄博火车站、汽车站、大中专院校、书刊市场、图书零售店、音像制品销售点、文化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开展著作权登记。
据淄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著作权登记能够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版权的归属,避免今后因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纠纷;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著作权登记也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朱俊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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