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春晓
通讯员朱锡玉报道
本报讯近年来,淄博市按照国家、省出台的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积极实施扶贫开发重点项目516个,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4亿元。在扶贫项目监管过程中严把“五关”,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确保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据市农业局扶贫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促进扶贫项目顺利有效地实施,淄博市严把“项目方案规划关”,明确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与扶持精准度,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用在贫困人口身上,确保扶贫项目既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又符合政策要求,并且与帮扶目标相衔接。严把“公告公示关”,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了严格公告公示的方式与地点、严格公告公示的内容、严格公告公示时限。严把“项目实施关”,督促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加强对关键环节的跟踪检查;在项目实施村设立村民监督领导小组,把参与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做到工程民建、质量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把“项目验收关”,做到了规范参与项目验收人员、规范验收内容与流程、规范所有扶贫项目的报账提款制度。严把项目档案管理关,对项目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专门存放,认真收集整理项目从规划到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施工等方面的档案资料,做到资料收集齐全、存放整齐,为项目监管提供全面真实的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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