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1、强力开展打黑除恶护企安民行动,速查严打滋扰企业经营、破坏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涉黑涉恶案件市局挂牌督办。
2、选拔177名副科级以上民警担任治安向导员,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以及外来投资的规模企业,6月10日起,一对一靠上联系,落实挂包责任。
3、按照“三最”标准压减审批项目,缩短办事时限,自6月2日起,对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及方案审批,1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及工程验收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开辟交通管理服务“绿色通道”,开设禁区通行证网上办理窗口,临时证当日申请办结,长期证2个工作日内办结;取消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审批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取消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外墙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前置;往来港澳复次旅游签注“立等取证”,台胞签注申请1个工作日办结。
4、搭建网上便捷服务平台。6月10日起,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为企业提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户口迁入、禁区通行证、公章刻制业务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等六大类49项业务预填表、预办理。通过“淄博警方”政务微博、微信和淄博市网上公安局QQ群实时发布涉企警讯公告、在线解答咨询。(细则详细内容可登陆市公安局网站阅览)
市住建局
1、对建设手续办理前置条件多、收费项目多、费用高、环节多等问题进行改革,逐一制定落实改革方案和工作措施。(6月底完成)
2、清理权力清单,对承担的3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对24项行政审批流程、收费、时限、申报材料进行清理、调整,并加快实施。(6月底完成)
3、改革收费管理,制定工业项目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缓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后置、安全文明施工费降低监管比例等具体工作措施。(6月底完成)
4、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挂包区县,对接服务重点工业项目;建立协办员制度、联系企业制度。(长期)
5、强化服务考核,对区县住建局、局属单位、科室、服务一线人员进行分类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6月底完成)
6、在城建重点项目建设中,统筹安排工业园区道路、绿化、雨污管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长期)
7、指导工业企业建立房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隐患管理,确保质量安全。(长期)
8、进一步简化淄博新区城建重点项目及其他重大项目办理手续,在项目开工关、招投标管理、资金审核拨付管理等方面研究具体措施,加快新区建设。(年底前)
9、推进诚信管理,研究出台市政、园林、监理、招标代理等信用评价办法,完善建设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年底前)(细则详细内容可登陆市住建局网站阅览)
市地税局
1、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发展“飞地经济”的有关政策及推进措施。
2、支持企业深化改革,做好纳税辅导,提高企业防控税收风险的能力,减少企业涉税风险;落实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企业改组改制,减轻企业改制负担。
3、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严格按照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施审批,全面推进“阳光审批”,坚决杜绝变相审批;进一步简化办税手续,推行网上审批,由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积极推行涉税审批备案业务“容缺办理”,对因报送资料不全但不影响事后核查情形的审批事项,先将涉税业务予以办理,其余资料事后补齐。
4、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守信主体,优先办理相关事项,享受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定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采取限量供应发票、缩短纳税评估周期等惩戒措施;对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依法采取包括阻止出境在内的18项惩戒措施。(细则详细内容可登陆市地税局网站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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