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谭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06月28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应调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表:单位:年利率%
项目现行利率调整后利率
2014年6月30日结转的公积金本息(按三个月定期)1.851.60
2014年7月1日以后缴存的公积金(按活期)0.350.3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单位:年利率%
贷款期限利率(%)贷款期限利率(%)
1-5年(含5年)5-30年(含30年)3.253.751-5年(含5年)5-30年(含30年)3.003.5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06月28日(不含)期间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合同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2015年06月28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新闻推荐
淄博市心理学会2015年第十一届 “心动力”青少年暑假成长夏令营开营
...
淄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淄博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