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两种情形作出终生禁驾的处罚。以下为淄博市2015年第三批9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姓名性别年龄驾龄驾驶证号驾车型禁驾原因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崔彬男53岁20年37030419XXXXXX1932C1E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赵林洪男36岁11年37083019XXXXXX173XA2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高兵男42岁21年37030219XXXXXX0819A2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李建丰男49岁13年37030619XXXXXX2512C1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王玉川男47岁8年37233019XXXXXX677XA2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吴汉东男26岁1年52263119XXXXXX1215C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
邵朱田男36岁17年37280119XXXXXX6479A2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徐承州男50岁12年37032119XXXXXX0334A2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宋建伟男32岁1年37032319XXXXXX3198C1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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