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春晓通讯员商佃明报道
本报讯11月20日上午8点半,淄博市降低中心城区居民供暖价格听证会在期盼中如期举行。到场的34位各方代表畅所欲言,上演了一场民意盛宴。
围绕市物价局11月9日公布的两套降价方案,经过3个多小时的热议,多数代表支持第二套方案,即每平方米供暖价格降2元的提议。
“这还不是最终结果,我们要将今天听证会形成的会议纪要向市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以便市政府尽快出台有关供暖降价的正式文件。”主持本次听证会的市物价局副局长路荣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悉,市物价局公布了两套居民生活供暖降价方案,第一套为由现行套内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调为23元/平方米,供暖期由120天延长到130天;第二套为由现行套内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调为22元/平方米,每平方米下调2元。已经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参照这次按照面积计算的供暖价格水平同步降低。居民供暖价格降低后,已缴纳今冬供暖费的用户,可选择直接退费,或者不退费,以此来抵减明年的取暖费。鉴于直接退费需要居民亲自前去办理,且涉及到热力公司缴费平台程序变更和退费发票开具,比较复杂。市物价部门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采取抵减明年供热费的办法。
在听证会现场,34位参会代表按照座次一一发言。
来自市消费者协会的代表韩发军说:“通过对大批消费者的民意调查,多数赞成每平方米降2元,同时根据天气情况,适当增加供暖天数;降价后,要确保供热企业的服务质量和供暖温度不下降。”
来自山东理工大学的代表白福萍则从深入分析热电联产的成本核算问题入手,提出了几点建议。她说:“淄博市供暖热源大多来自于热电联产企业的蒸汽,而并非直接燃煤。在成本核算中,作为副产品的蒸汽分摊了原本属于发电的成本,特别是其中的环保成本,不应分摊到供热成本中;建议对热、电产品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谁受益谁分摊,根据现在的煤炭价格推算,合理的降价区间应在2—4元,因此支持第二套方案”
少数代表提出的降价后已缴费明年抵扣是否有利息的问题,物价局明确答复因每户居民退费金额有限,利息忽略不计。供暖降价后,市物价局、公用事业局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供热服务和质量不会打折扣,使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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