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29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节俭文明、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对明令禁止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方面的问题,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快查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纪律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职责范围内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规党纪的教育,早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营造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
市纪委举报电话:0533-12388;举报网站:www.zbjw.gov.cn;举报信箱:淄博市纪委信访室。(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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