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孙春晓通讯员陈心前报道
本报讯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16年,淄博市将在全省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由此,全市上下吹响了全面脱贫攻坚集结号。
据市扶贫办副主任郭永昌介绍,市委、市政府空前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来抓。将“实现脱贫攻坚新突破”纳入市委十项重点工作之一,由一名市委副秘书长牵头,对脱贫工作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还制定出台了“一意见、三方案”。即《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机制的工作方案》、《农村贫困人口“再识别、再认定”工作方案》、《脱贫攻坚要有新突破工作方案》等文件,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坚持精准施策,加快精准脱贫步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旅游、电商、光伏等特色扶贫产业,多渠道促进有技能的贫困户就业创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努力增加资产收益;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进行全过程资助;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全方位完善社会保障。
据悉,为确保工作快速有效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淄博市对重点工作逐一明确了具体完成时间。1月份,完成“十二五”期间250个省定重点贫困村和6万贫困人口退出工作,各行业及相关部门制定精准脱贫专项方案;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及建档立卡;3月底前,完成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机制全覆盖,抓好扶贫资金落实和扶贫项目实施;4月份,编制完成专项扶贫项目实施方案;5至6月份,加快项目推进实施;7月份,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与市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雨季到来之前,所有贫困危房户搬离危房;10月份,基本完成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同时,通过强有力的组织手段,将人、财、物等资源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每年增幅明显高于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脱贫攻坚期间,市及区县财政投入增幅高于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20%以上。此外,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支持,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对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保障作用,严格落实行业及部门扶贫责任落实,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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