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根据201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保险法》解释(三)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合同订立时,被保险人根据保险人的要求在指定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体检,当事人主张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免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通俗来说:投保时没有检出的疾病及没有体检的项目,投保人仍负有告知的义务,立法原意是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因此,分析本案张先生对于体检没有检出的疾病,存在隐瞒。保险公司依法可予以拒赔。
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
于芳13853301678
专业领域:金融保险专业、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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