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冯余冬
4月13日,本报以《雁城3000盆鲜花被端》为题,披露了资阳城区鲜花丢失情况:2015年,资阳城区时令鲜花丢失3200余盆,今年春节期间,资阳城区仅娇子大道和市政府门口两侧,丢失鲜花就超过2000盆;更有甚者,除了“端”花,有人竟然还将花箱里大量泥土挖走……盆花没有长腿,不会凭空丢失,自然是被人“端”走了,但这岂又是一个“端”字了得?这分明就是偷盗行为,与偷盗公共财物无异,令人愤懑。
近些年来,为了美化市容市貌,为了市民过节的欢乐喜庆,每逢重大节庆,园林部门都会在城区重要地段栽植、更换一批时令花卉装扮城市,这是一件颇受市民欢迎的大好事。林木扶疏,绿叶青翠,时令鲜花姹紫嫣红、点缀其间,想想就是一幅赏心悦目、令人心旷神怡的美丽画面。然而,就有那么一些人,出于一己私利,对这些美丽鲜花垂涎三尺、觊觎已久,必欲偷盗回家而后快,夜深人静时偷盗者有之,带着工具剪断铁丝偷花者有之,园林工人前脚刚摆好、后脚立马就偷走也有之,甚至一夜之间新植花卉就被盗一半……这些“采花贼”几乎到了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地步。也许,在他们眼里,就是占点小便宜,公家的花卉“不拿白不拿”,没什么大不了,以至于还“拿”得那么理直气壮、振振有词:“花好看,拿回家去养得更仔细”,全无愧疚羞耻之心。
古人有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偷拿一、两盆鲜花,看起来是“贪小”“恶小”,但绝非小事。用于公共绿地美化的花卉,是供大家共享的公共财物,任何人都无权拿回家去占为己有,这是最基本的常识。盗花这种行为,自私自利、损公肥私,说轻点,是缺乏基本的文明素养和道德准则,危害了社会公德;说重点,则是侵占社会公共资源、破坏公共财物,已经涉嫌违法。雁城3000盆鲜花被盗,折射出部分市民社会公德的丧失,拷问着市民的素质与城市的文明,让雁城“蒙羞”。这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突进,人们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城市也变得越来越靓丽,但市民的文明素养和城市的文明程度并未随之提升。不光是鲜花被盗,不遵守交通规则、不爱惜公物、乱丢乱扔垃圾、不尊重他人等种种不文明现象,在城市里都随处可见、屡禁不止。这充分说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增进市民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势在必行,任重道远。
城市美丽靠大家,人人都要呵护她。城市是市民的家园,城市美丽的环境、美好的生活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共同创造。当前,资阳城区市容市貌十大专项治理行动正在持续深入推进,中心城区改造、完善和提升已经进入攻坚期,资阳城市环境面貌正日新月异。我们每一位市民都应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成果,都应十分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更加爱惜城市的一草一木,讲公德、讲良知、讲文明、守底线,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愿类似雁城鲜花被盗的丑陋现象越来越少,愿市民的素质、城市的文明与城市的靓丽一同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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