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罗黎
雷锋精神内涵丰富,但实质和核心只有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近年来,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立足法律援助本职工作,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积极组织和实施法律援助,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大力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得到了各方一致好评。
四级机构网络全覆盖
便民利民
自2010年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6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服务群众92321人次,办理各类案件9655件,2个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45个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部建成,连续六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我们开展法律援助的对象其实更多来自基层和外出务工人员。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让我们的工作延伸到基层和外地,做到更多更好地服务群众。”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资阳市在建立完善全市109个乡镇工作站基础上,依托2870个村(居)委会设立联络点,实现了市、县、乡(镇)、村社四级机构网络全覆盖,建成“一小时法律援助圈”,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同时,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在拉萨、绍兴等6地设立驻省外工作站,已接待咨询2000余人次,受理案件24件,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发放便民服务卡20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册(份),受到资阳籍及其他川籍民工欢迎。
按《资阳市司法局资阳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设站,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加强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一年来,全市共接待军人军属法律咨询200人余次,受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6件。
法援服务优质高效
群众赞扬
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组织和实施法律援助、指导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都是中心的日常工作。从6月中旬到目前,中心接到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就有200多人次。“不管群众咨询的事是大或小,我们都认真细致解答,因为打电话来的人,都是需要帮助的。”对中心的工作人员来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让群众满意,是他们对自己工作最基本的要求。
近年来,该中心在重点办理涉农案件、积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免费提供刑事辩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看数据:去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涉农案件700多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先后办结71名农村老人储蓄纠纷案、 250余户农户土地流转纠纷案等各类群体性重大信访疑难案23件,参与调处各类信访纠纷300余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看案例:几年前,农村留守女孩黄某电话咨询法律问题时,被细心的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黄某思想偏执,行为偏激,甚至有轻生的苗头,于是千方百计把她请到中心。后来得知,女孩因父亲入狱导致心灵极为敏感脆弱,与老师之间的一点小误会让她觉得生不如死。经过中心人员两次耐心开导和多次热线交流,黄某终于打开心结,重新鼓起了生活信心。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纳入未成年人通知辩护的范围,资阳市两级司法局积极配合支持法、检、公工作,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援助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大部分能够被法院采纳,许多未成年被告人得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雁江区宋某、杨某、蒋某、张某几年前因涉嫌抢劫罪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辩护中,四位援助律师依据调查核准的事实和相关法律据理力争,从教育和挽救孩子的角度出发,说服和感动了二审法官,最终决定对几个孩子适用缓刑。事后,孩子家人用联名写信的方式感谢中心的法律援助,赞扬援助律师专业、优质的服务。
每一组数据和每一个案例背后,都是中心上下立足岗位,以法律援助践行雷锋精神、真情服务群众的真实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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