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江北产业集中区起步区(以下简称为起步区)内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为“净地”,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倍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6月6日至2012年6月25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安康路66号。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6月6日至2012年6月25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分局将在2012年6月25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6月26日8:00至2012年7月10日17:00。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
(二)建设工期:该两宗地块建设工期均为18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18个月内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建设工期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该两宗地块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 :竞买保证金全额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JB(2012)01号宗地的保证金80%计49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剩余20%计124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JB(2012)02号宗地的保证金90%计146万元,可冲抵出让金,剩余10%计17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工程按期竣工后,全额退还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扣完为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安康路66号)
联系电话:0553-8789083 0553-2881057
联系人:胡定峰、王伟
开户单位: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财金部
开户行:中信银行芜湖九华中路支行
账号:7512110182600006981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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