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江北产业集中区起步区(以下简称为起步区)内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为“净地”,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倍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22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安康路66号。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22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17: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分局将在2012年8月22日18: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8月23日8:00至2012年9月5日17:00。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建设工期:JB2012(03)地块建设工期为18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18个月内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JB2012(04)、JB2012(05)地块建设工期均为24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工建设,24个月内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以上三地块建设工期均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该三地块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四)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出让成交后,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定金的70%转作土地出让金,剩余30%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和集约用地保证金。其中:10%作为开工保证金,10%作为竣工保证金,10%作为集约用地保证金,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建设工期保证金,否则,分别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建设工期保证金3‰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将足额追缴;项目达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要求的,集约用地保证金全额退还,未达集约用地指标的,集约用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的约定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江北产业集中区分局(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安康路66号)
联系电话:0553-8789083 0553-2881057
联系人:胡先生、王先生
开户单位: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财金部
开户行:中信银行芜湖九华中路支行
账号:7512110182600006981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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