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行为,确保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工比例降到10%以下,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期,水湖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用人单位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情况专项检查。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妥善处理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行为,确保到2016年3月1日前,将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工比例降到10%以下,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情况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18日。专项检查的范围: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超过单位用工总数10%的企业。专项检查的内容: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情况;用人单位调整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情况;用人单位辅助性工作岗位确定是否符合程序。
水湖镇充分认识构建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工作中,抽调人员,充分一线检检查队伍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检查,对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督促企业降低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11月3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对水湖镇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随机抽查了安徽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该企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劳动力需求量大,前期存在劳务派遣工比例大的情况,但为了便于管理,近期和工人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已无劳务派遣工。督查组还对企业职工的参保情况进行了了解,要求应保尽保,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防止了工人的频繁流动。督查中,企业提到了即将开工的2期生产线仍有100个工人缺口,对此,水湖镇社保所负责人表示,将积极与县人社局就业中心对接,在全县各乡镇进行招工宣传,尽最大力量为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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