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身体发肤,授之父母。”然而在我县,就有一对不惑夫妻,相约百年后将遗体捐献给医学机构作科研、教学之用。用他俩的话说,就是活着帮不了别人多少,身后为社会为他人做点有意义的事。他就是48岁的叶煦光,她就是44岁的方满梅———我县最最普通的一对夫妻。
捐献的意愿由来已久
去年4月,叶煦光因胃溃疡住院。在医院,他亲眼见过透析病人因不堪精神和经济双重压力之重流露出的绝望神情,也听到过病友们谈起一个个因没钱或配型器官苦寻不成而不得不放弃治疗的身边人的悲情故事。一出院,叶煦光便和妻子方满梅一起来到县红十字会,表明了俩人的意愿。经过严格规范的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等程序后,两个月后的6月12日,叶煦光夫妇收到了来自安徽省红十字会及其遗体(器官)捐献中心安医大接受站颁发的荣誉证书、捐献志愿者证,成为全县第1对夫妻共同登记捐献遗体、角膜、器官的志愿者。
“是这些经历进一步坚定了我的决心和勇气,也促成了捐献遗体这件事。”叶煦光笑着说,“其实,最早有这种想法的还是我妻子。当初,我的思想还是有些跛腿的。”2000年,因县水泥厂改制,叶煦光和方满梅双双下岗。之后的很多年,他们走南闯北做过生意,开过彩票投注站,卖过车票。经过生活的磨砺,他们的心胸和视野比一般人要开阔不少。在一次偶然谈及“生死”话题时,方满梅向丈夫坦陈了自己的想法,而叶煦光当时未置可否。“尽管我并不避讳谈这样的事情,但我俩年纪毕竟还轻,觉得为时过早。”叶煦光说道。
唯一的儿子支持捐献
在向县红十字会提出遗体捐献申请之前,叶煦光夫妇找到他们唯一的孩子叶方涵,正式向他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这令叶方涵十分排斥和震惊。“人死了不就应该入土为安吗,爸妈年纪轻轻的,怎么还在坚持这样的想法?”叶方涵在电话中如此描述他当时的反应,“可爸妈教育我,人要有奉献精神,说人死后火化成灰会毫无用处。如果将遗体捐献出去,总有什么器官能帮助到别人……”
21岁的叶方涵是阜阳师范学院的一名大二学生。他告诉记者,其实自己平时在电视和网络上看到过很多捐献器官救助他人的故事,并被这些志愿者崇高的无私奉献精神所深深打动。“如果父母的遗体对医学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有所推动,或者说器官能挽救别人的生命,那么他们生命的价值就得到了升华。”叶方涵最终对父母的决定表示理解和支持。
“如此举动并不特别意外”
一年来,除了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外,叶煦光夫妇志愿捐献遗体的事没有任何人知道,就连他所在的工作单位也并不知情。
“他做到了平凡人做不到的事。能有如此举动,我们并不感到特别意外。”县烟草专卖局纪检组长、党支部书记叶茂林得知这一情况后如是说。从2008年走上该局安全保卫工作岗位以来,叶煦光以任劳任怨、乐于奉献、不怕吃亏的良好品质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赞许。去年,他还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只要是单位安排的工作,他都会不折不扣地落实,在有些细节上甚至考虑得更多。下暴雨了,他会主动巡查,排除积水;文明创建,他一马当先,连单位门前断头路上的卫生打扫、社会车辆的乱停乱放都管上了;单位组织爬山等户外活动,他主动担任向导和后勤,并自带垃圾袋将垃圾全部带回处理;单位保洁员请假,他主动顶岗,不管几天。”同事罗锋说,“他是分内分外事都抢着做,总是说做事累不死人。”
在单位如此,而作为晋熙镇龙山社区的一名党员志愿者,叶煦光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中得6万元的彩票,他连想都没想就送到失落的客户手上;价值7000余元的手镯遗失在车座上,他辗转联系上乘客并双手奉还;在社区志愿活动中率先垂范,为地震灾区、绝症患者募捐……哪里有需要,只需一个电话,他就会出现在哪里。2015年,他被评为该镇“我最钦佩的党员”、“晋熙好人”,县“身边最美党员”提名人选。
“作为一个下岗工人家庭,一直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爱,难道不应该感恩并奉献自己吗?”叶煦光深有感触地说,“我和妻子志愿捐献遗体,就是为了感恩社会、奉献他人,让生命点滴发光。”
(本报记者陈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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