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下无法及时获赔,伤者急等“救命钱”,该如何是好?在淮南市通过“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伤者燃眉之急。 9月19日,记者从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淮南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正式实施,当下无法及时获得赔付、符合相关要求的事故受害者及其家人或医疗机构等可直接向各交警事故处理中队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相关救助。
据悉,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造成群死群伤较大以上事故的;三、因交通事故造成生活贫困的。其中,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导致受害人及其家属经济困难,难以维持正常生活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
同时,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其丧葬费用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情形的,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据了解,丧葬费垫付最高金额为安徽省上一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 (郭晨记者李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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