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梦源 通讯员 李大春)近日,省民政厅正式公布今年水毁群众住房重建总体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安徽省将确保所有符合标准的重建户在11月30日前顺利回家入住新居。
此次方案明确下列情形不列入此次重建范围:已在异地新建住房、旧房倒塌的;长期无人居住住房倒塌的;单建辅助用房倒塌的;房屋有一定损坏稍作修复加固后仍可居住的。
据此标准统计,目前安徽省需要重建的农民住房共有11752户、31173间。省民政厅要求重建的水毁农民住房必须达到地基牢固、结构安全、墙体稳定、整洁明亮、居住适宜的标准,并实现水、电、路“三通”。
同时,对于重建房的选址,方案明确要求将水毁群众住房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结合起来,做好各类灾害影响的危险性评估,严禁在地质灾害影响区行洪道周边、河流堤坝上建房。
各级民政机构将自9月24日起至11月30日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在此期间,对于住房水毁倒损不能返家、需要安置的群众,各级政府应当利用闲置公房或政府出资租赁房屋予以安排,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新闻推荐
安徽省部署实施灾后水利建设三年行动投资340亿修补水利“短板”重点突出四项建设任务,其中水毁工程修复明年汛前完成
重点突出四项建设任务,其中水毁工程修复明年汛前完成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