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5年年底的一天晚上,梁某开着自己的面包车去合肥市临泉路上的安徽大市场送货。巧遇好久不见的兄弟,两人相谈甚欢,便约好晚上在临泉路合家福超市对面的一家小饭店吃饭。当晚,梁某的这位兄弟又带了两个朋友,四个人一起吃饭喝酒,席间相谈甚欢,不知不觉便喝完两大瓶二锅头。
酒过三巡,四个人也喝得差不多了,便各自回家。梁某心存侥幸,驾车从临泉路上铜陵路高架准备去五里庙方向,可行驶到合裕路与铜陵路交口等红灯时,竟在车上睡着了。绿灯亮了以后,后车上的驾驶员见梁某的车子一直不动,按喇叭也没有反应,就变道从右侧超车过去。后车驾驶员看见梁某正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怕发生交通事故,就报警然后离开了。交警很快赶到现场,叫醒了醉酒的梁某,并对其进行了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他血液内酒精含量约为177mg/100ml。
因为数值比较高,交警又带梁某到医院抽了血,经检验,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9mg/100ml,属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日前,梁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移送至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醒 张艳 本报记者 宛婧
酒后驾车属于违法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自己和他人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听得耳朵都要起老茧了,可还有一些司机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这不,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又有两名“酒司机”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过完酒瘾,他刹车不及追尾前车
本报讯 事实上,除了轿车,酒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等车辆也属于违法行为。今年年初,王某驾驶一辆农用变型拖拉机去肥东倒垃圾,卸完垃圾后在附近的一家小店泡了一桶方便面,结果酒瘾作祟,又要了2.2两装的一小瓶白酒。吃饱喝足后,他又接着驾驶农用变型拖拉机上路,沿着振东大道由东向西行驶。
下午2点,王某驾车行驶至振东大道金水湾小区门口附近时,看到前面路口是红灯,还有一辆小轿车停在前面等信号灯,赶紧踩下刹车。因为下大雪,路面比较滑,加上自己又喝了酒反应不及时,车子没有刹住直接撞上了前面的小轿车。
事故发生后,轿车司机发现王某脸红红的,就打电话报了警。交警勘验现场后,带着王某到医院抽血检验。经鉴定,王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是142.5mg/100ml,属于醉酒危险驾驶。
只因一时贪杯,酒后开拖拉机造成交通事故。日前,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移送至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王醒 朱巍 本报记者 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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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