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海军
值此年底安全事故多发季节,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强调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再次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祸患常积于忽微”。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次轻微事故和起未遂先兆以及起事故隐患。纵观今年第四季度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是“通病”。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但是一些单位、企业为追求进度,完成年度任务,眼睛只盯着经济效益,把责任忘在脑后,安全隐患就难免酿成安全事故。近来发生的多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就是沉痛的教训。
安全生产是一根时刻不能放松的弦。麻痹大意成了惯性,事故几乎难以避免。一个单位、一个企业过去安全,不等于现在安全,更不能保证一直安全。一个时期内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和隐患消除了,但随着人员、时间、地点、任务和环境的变化,新的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还可能会出现。安全生产的反复性、复杂性可见一斑。“生命大于天”。安全生产一头连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不仅意味着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转,更意味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带血的GDP坚决不能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要增强安全生产的“人民意识”“红线意识”,以敬畏之心、戒惧之心抓好安全生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守住“红线”,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命”字在心,方能“安”字保身。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应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去年以来,安徽省实施“铸安”行动,取得明显效果,好的经验和措施要继续保持下去。年关将近,应吸取以往重大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严查、严改、严惩中,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后患。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生产不能指望一次或几次大检查就能消弭所有隐患,唯有加快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常态化、长效化、多样化机制,健全完善定期检查制度,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平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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