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民政厅获悉,安徽省近日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力争到2020年全省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会组织。
据了解,安徽省将通过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参政议政和引导慈善组织发展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徽省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省、市、县三级还将按照各自登记数量10%左右的比例打造品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安徽省将进一步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工作,持续开展“走进大别山”和“扶贫皖北行”等活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与此同时,安徽省将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支持鼓励发展。符合登记条件的,优化服务,加快审核,简化登记程序;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同时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
此外,安徽省将通过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严格民政部门登记审查以及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等举措,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查,并通过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活动和资金管理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等举措,不断增强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的“内生动力”。
该意见还明确要求,要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记者 华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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