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季轩 【模拟案例】
老李是市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退休。老李过去是有名的“笔杆子”,平时就爱舞文弄墨,退休后更是笔耕不辍,时常有一些作品见诸报端,也给他带来不少乐趣。最近,老李遇到一件让他“头痛”的问题:接到了市某一家具有社会组织性质的企业邀请,让其参与年度内企业家联谊活动,并为表现突出的员工颁奖。对此,老李很“纠结”:不参加吧,觉得人家也是一片盛情,会不会让人感到自己装“清高”;参加吧,又觉得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虽然已经退休,但党性要求不能降低,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参加节庆活动有明确要求,可能不适合自己的身份。为此,老李致电“纪律先生”,到底应当怎么做?类似的情况,现在职的市某单位主要负责人老王也曾向“纪律先生”咨询过。
【“纪律先生”如是说】
“纪律先生”首先为老李、老王的党性觉悟点个赞。对领导干部(在职、退离休)参加节庆活动,中央和省、市都有明确要求,核心精神两个方面:一是严格控制,二是确需参与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为什么如此严格要求,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角度理解。
一是正风肃纪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社会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助长了不良风气,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尤其是一些有企业背景的各种节庆活动,想方设法请领导干部“站台”,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映。为此,中央把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安徽省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各类节庆活动不得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领导干部不得违规出席活动;阜阳市委、市政府也发文要求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庆典、剪彩、奠基、开竣工仪式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
根据有关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参加节庆活动应该注意以下事项:一是使用财政资金和资源的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举办各类节庆、研讨会、论坛活动,要经过党委、政府审批。领导干部收到邀请时,一定要问清楚,这个活动是不是经过批准了。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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