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讯 近日,区消保委鳌峰分会成功调解一起价格方面的消费纠纷。
居民刘先生在方家冲附近某超市购买日用品,结帐时,购物票据上显示的价格为34.96元,但超市却收取了35.2元,刘先生不明所以,找超市工作人员理论,工作人员表示电脑收银系统价格自动生成,他们也无法更改。刘先生觉得不能理解,决定向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鳌峰消保分会的工作人员,立即赶赴被投诉超市,了解具体情况后,当即对该超市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安徽省价格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货签对位。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超市收银系统出现问题,应当立即维修解决,怎能让消费者承担损失?经过工作人员一番教育,超市负责人当即承认了错误,立刻联系售后上门维修,并诚恳地向刘先生赔礼道歉,退还了多收的费用,并给予10倍赔偿。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经营者只有做到诚信经营,才能赢得口碑,获得效益,才能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张燕)
新闻推荐
可能是受儒家文化的长久熏陶,家乡人对吃食还是比较讲究,比较挑剔,比较忌讳的。譬如狗肉、蛇肉,从来就不允许上桌。当地有...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