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队伍不健全、部分教学点设置不合理、乡村学校硬件建设不到位……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趋势明显,导致乡村义务教育开始出现一系列新的问题,省政协委员姜红提案呼吁,今后亟待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振兴乡村义务教育。
记者获悉,省教育厅日前在姜红的提案答复函中明确表示,振兴农村义务教育,重心是要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抓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以信息化促进乡村教学质量的提高。
姜红委员指出,发展乡村教育,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帮助乡村孩子学习成才,是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的关键点,建议今后应结合各地发展实际与生源分布情况,优化资源布置,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对乡村中小学进行整合。此外,根据中小学合并情况,集中资金,对合并后的乡村中小学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学校软硬建设施水平,特别是大力推广多媒体教学设施,共享城区优质学校教学案例。
姜红委员还建议教育部门应当引导城区学校与乡村学校在市域内结对共建。如参考医生职称评定中的“进修”条件,推动城区教师“走下去”,组织乡村中小学教师“转上来”。
在加强定向培养农村优秀教师方面,建议借鉴公费师范生培养模式,出台奖励扶持政策,高考时设置一定师范专业用于公费培养,引导师范院校毕业生特别是农村贫困学生返回农村学校任教,并设置相应任期,缓解农村优秀教师流失状况。同时,打通乡村中小学教师职业“天花板”,对于优秀乡村中小学教师,在职称评定、待遇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真正为乡村义务教育留住人才。
在提案答复函中,省教育厅介绍说,省委省政府专题召开全省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会议,对布局调整提出明确的总体要求。省教育厅结合实际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稳妥做好工作,对校园、校舍等办学条件较好且具有一定生源的学校,尽量予以保留;对需要保留的教学点一律不得撤并,确保农村学生方便、安全上下学,有序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
在推进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方面,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明确把办好两类学校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
新修订并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和制定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启动实施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同时,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整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已经累计投入资金16.4亿元,完成了153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新建和改造工作。
在大力强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从2009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为农村学校补充约300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70%以上,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约占一半;2018年,安徽省共计招聘特岗教师3004名。从2016年起,实施定向培养“一专多能”全科型乡村教师制度,每年培养约2500人,三年共计培养7500人。
此外,启动实施乡村学校扶智攻坚工程,印发《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2年)》,将乡村学校建设放在智慧学校建设的突出位置。将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纳入2019年省民生工程推进实施,计划到2019年底,完成50%的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建成16%的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本报记者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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