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王启峰
堂兄弟为一口水窖对簿公堂。为厘清案情,5月6日,旬阳县法院吕河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当事人的家门口,巡回审理了此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用法理和真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家住旬阳县北庵村四组的杨国与杨军本是堂兄弟,2015年2月28日,杨国一纸诉状将堂兄杨军诉至吕河法庭。原告杨国称,2008年其在自家住房旁建了一口水窖,建成后因引水与被告杨军发生纠纷,被告便用土石将其水窖填实,致使水窖被完全破坏需重建。为此,要求被告赔偿其水窖重建费用1.5万元。
旬阳县法院吕河法庭受理该案后,按照法律规定给原被告发放了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原、被告在举证期限内对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为有效化解兄弟矛盾,吕河法庭决定将庭审活动搬到当事人家门口进行。
5月6日早上7时,吕河法庭合议庭成员首先来到杨国的水窖处勘验,经勘查发现,水窖并非如原告诉称,而是内储少量水,在井口下方有少许土石。实地查看了解基本案情后,办案法官认为案件争议内容很容易解决,只要对水窖的少许土石清除,原告即可正常使用水窖,但双方都不愿意调解。
鉴于此,吕河法庭随即在附近小学搭建起了巡回法庭,并邀请了北庵村村主任及村民等参与旁听,通过庭审,证人到庭作证,双方质证,案件事实清晰明了。法官再次从亲情、道义上分别给原、被告明法晰理,在人民陪审员及村组干部的共同劝说下,双方当事人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杨国和被告杨军共同将水窖内的土、石予以清除。
庭后,法庭干警、相关村组人员及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水窖现场清除土石,在清除的过程中被告在水窖内铲土石,原告在水井上方接倒,二人团结一心,兄弟二人久违的笑颜再度盛开。在场的村干部及村民无不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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