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家住旬阳县仙河镇尖山沟村一组的李某经同村人介绍,由汤某给其装修房屋,双方签订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李某预付唐某装修款25000元,可是唐某仅给李某贴了一层半的地板后就离开旬阳县,不知去向。
李某患有心脏病、肾萎缩,丈夫宋某患有直肠癌,家庭贫困,无经济来源,属农村低保户家庭。李某诉说着家庭的困境,泣不成声,20000多元钱的损失对一个如此贫困的农村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李某这样贫困的家庭,无书写能力又无钱聘请律师。
旬阳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口头立案程序,同意由李某口述,立案庭工作人员制作口头起诉笔录,并当面向李某宣读,李某表示笔录内容与其口述内容无异后,签字、捺印确认。同时,考虑到李某家庭特殊情况,为其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并一再叮嘱诉讼应注意的相关事宜,李某满意地走出了诉讼服务中心。
口头起诉立案方式是践行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举措,诉讼服务中心作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窗口单位,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创新、灵活工作方式,切实将司法便民为民落到实处。旬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推行“口头起诉”以来,已为多名弱势当事人提供援助,受到社会好评。
新闻推荐
近日,旬阳县法院成功化解了中昱廊桥置业有限公司诉康来、李勇、付博侵权案,使这起历时两年多的纠纷得到彻底化解,有效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2015年3月27日,中昱...
旬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旬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