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县法院成功化解了中昱廊桥置业有限公司诉康来、李勇、付博侵权案,使这起历时两年多的纠纷得到彻底化解,有效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015年3月27日,中昱廊桥置业有限公司将长期阻拦旬阳廊桥建设施工的康来、李勇、付博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3月30日原告申请先予执行,请求法院排除三被告对廊桥施工的妨碍行为。法院经认真审查并多次深入现场进行勘查,在对三被告反复进行法律、政策讲解和教育劝导无效的情况下,于4月29日对三被告的阻拦施工行为予以强制排除,顺利恢复了廊桥的建设施工。
在后来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合议庭深入刘湾社区和城关镇进行走访了解,并对在先予执行现场登记的群众诉求汇总整理,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征地补偿标准、面积计算、地块位置等问题以公函形式转交城关镇人民政府,建议镇政府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这一情况当面通知投诉群众。在案件庭审中,法官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教育,要求被告通过正当程序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三被告当庭表示由于不懂法律,做出阻碍施工的行为,保证今后一定全力支持廊桥建设。原告表示,双方纠纷已通过法院彻底解决,对三被告予以谅解,不再要求赔偿损失,并申请撤回对三被告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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