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步余 李询)近日,旬阳县交警大队执勤三中队民警及时化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1月10日上午,陈某带着女儿一瘸一拐地来到三中队办公大厅,向民警哭诉:“10月11日晚7点多钟,我搭乘武某的摩托车从蜀河街道回文家山,走到316国道蜀河镇黑狼沟大桥西头处,摩托车撞在公路边的石头上,致我的右脚腕血流不止,该武将我送到卫生院治疗一段时间就不管我了,我实在没办法了请你们为我做主。”民警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到武某,武某来到中队证实陈某所讲均是事实。武某表示现在不给陈某看伤,主要是她不配合治疗想讹人。中队长王博对当事人分别询问后得知该起事故责任清楚,武某应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武某消极对待赔偿事宜,采取回避态度,不愿为陈某出钱看伤,致使陈某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王队长面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双方,深入浅出摆事实,讲法律,讲道理。经过数小时的耐心说教,当事人心服口服,事故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达成赔偿协议。
旬阳交警
新闻推荐
——来自旬阳县财政局的调查
旬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旬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