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城区空气质量不好,有市民希望市环保部门能够通过多个媒体向社会公布城区空气质量数据,以便让市民了解市区每日空气质量。(《安庆晚报》3月15日)
市民的要求合情合理,因为空气质量关乎着人们的生活环境及身心健康。
再者,现实语境下公布的成本应该说来也是不高的。现在的媒介很多,有纸媒、网络、广播、电视等,目前的情形是环保部门虽有公布,但仅局限于自家的网站,这样的信息发布渠道未免太单一了点,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多层次市民的需求。
其实说到公布,我想这只是一种手段,其真正的目的还在于扩大市民对空气质量的知情权,以便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实行监督。只有将环保工作纳入市民的监督之下,并自觉地接受监督,才能更好地将这项民生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
对此环保部门应当明了:多渠道多途径地公布空气质量不是市民挑刺,而是现实生活中我们的空气质量往往确实不尽如人意所致。就我居住的小区而言,就时常能闻到那种刺鼻难闻的怪味,让人寝食不安。每当此时,很自然地想到对环保部门的监督,希望他们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而公布空气质量当是实施监督的有效前提,没有知情权就不能有效地监督。环保部门如果将每日的空气质量广而告之,无异于给自己加压,如果哪一天空气质量与环保部门提供的数据相差较大,作为空气质量的监测者又该作何想?
在此建议环保部门一是接受市民要求,二是在公布空气质量数据时,也要公布异味气体源,将那些排放异味气体的业主单位一并公布,在给予必要的处罚时,让它们处于社会舆论监督之下,接受公众的评判,或许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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