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实行的由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安庆晚报》3月3日)
卫生部的《规范》针对的是医生写的病历“天书”。相信我们每个病人都有对“天书”病历的记忆。因为在一段时间里,“天书”病历不是个别问题,而是普遍性现象。尽管饱受非议,但由于没有制度性的刚性约束,一直以来它很有市场。
病历记载了患者的病情,是患者的病史档案。它不仅是患者及其家人了解病情的主要信息源,也是患者下次求医的一种有效依据。其对患者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患者注重病历的一个主要原因。但那些“天书”病历在现实中不仅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而且还由于其难懂难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患者及家人的心理负担,而产生不必要的焦虑,其严重的后果已超出了难懂难辨的范畴。
探究“天书”病历形成的原因,个人认为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某些医生尤其是那些医术高明的医生,慕名求医者众,为了在一定的时间内多给病人看病,在书写时有意无意而为之;二是也不排除某些医生故弄玄虚,“医生的字就是要让患者看不懂”,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医术高明。前者从整体上来说其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却忽视了个体患者的感受,而后者则是地地道道的医德问题,二者的最终结果都是对患者知情权的侵害,必须严加制止。
不过对“天书”病历的治理既要靠制度,也不能忽视了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制度如果没有监督就难保能生效。而对“天书”病历的监督要医院与患者互动。一方面院方要加强对医生的医德医风教育,促使医生规范书写。另一方面广大患者作为监督主体,发现“天书”病历有权要求医生重写。只有双方联动,使监督常态化,才有可能在制度的保障下让“天书”病历绝迹,第一时间内满足患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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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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