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证明领结婚证以前是未婚,这家担保公司太奇葩了!”5月7日下午,家住开发区的市民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办理房产证时,担保公司要求她提供购房时到结婚期间的未婚证明,否则办不了房产证。(《安庆晚报》5月11日)
这类“证明笑话”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相关部门表示这确实是依照程序办事。看上去是自身有原则性的体现,其实是懒政的“挡箭牌”。
近些年来,媒体不断曝出一些部门或机构,要求群众为一些本来简单的事情进行“奇葩”证明的新闻,往往令人啼笑皆非又无可奈何。从事银行押运工作的小伙子到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被要求提供“需要无罪证明的证明”;有人不小心把10块钱掉进了煤炉里烧缺了个角,到银行兑换时要求开一个非人为故意的证明;老人不小心摔倒住院,报销住院费被要求开具“摔倒证明”;老人按规定申请遗嘱补助时,被要求出具一份自己还活着的证明……如此种种让公众感到愤懑和无奈的“奇葩证明”,反映了某些具有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机构公权滥用的现实问题。
办事机构闹出的“天大笑话”,放在老百姓身上就是天大的麻烦,换句话说,就是瞎“折腾”。因为当权的动动嘴,百姓跑断腿。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事明明是故意刁难,却号称是依照程序办事,如此打官腔、甩冷脸、踢皮球的“无地放肆”,到底是出于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还是在故意给老百姓设置障碍?
依照程序办事就是把该管事的管好,把该服务的服务好,让百姓少走“十八弯”冤枉路。依照程序办事当然没错,错在做样子、走形式、做手脚、糊弄人,故意给老百姓办事设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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