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朱胜利
3月25日,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里,该区流动仲裁庭正在开庭。会议桌一头,蜀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书记员正襟危坐,不时做着记录;会议桌两边,劳动纠纷双方代理人唇枪舌剑、相互辩驳。一位旁听的社区居民小声告诉记者,第一次听说劳动仲裁庭走进社区开庭审理案件,特意过来看看。
“月工资没有达到承诺的3000元标准,公司没有及时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按件计酬,3000元仅是参考。社保要集中办理,需要一段时间……”根据双方答辩,记者大致听清了这起劳动纠纷案件的原委。家住潜山县的申请人汪某,2013年底到合肥市某电器公司工作。因为公司给付的工资没有达到预期标准,并没有及时为他购买社会保险,汪某于2014年2月离职,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月份的双倍工资,共1万多元。电器公司承认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存在部分过错,但坚持认为汪某这么高的经济赔偿要求不合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都据理力争,不愿让步。记者发现,申诉人情绪越来越激动,被申诉人几次想站起来离开。关键时刻,仲裁员陆云添果断宣布休庭。休庭后,陆云添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根据纠纷焦点向双方阐释相关法律规定,劝说双方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各退一步,争取一次性解决纠纷。
趁双方还在仔细考虑的空当,陆云添简要地向记者介绍了流动仲裁庭的有关情况。他告诉记者,今年,蜀山区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积极开展“服务型维权”“仲裁庭下基层”活动,改变以往“坐等群众上门、办案周期长、耗时奔波多”的工作方式,探索流动仲裁庭工作模式,实现劳动争议案件一线开庭审理,为群众就近解决劳动争议。流动仲裁庭还合理简化办案程序,减少双方当事人出庭的次数,缩短处理时间,很受欢迎。
20分钟后,重新开庭。经过陆云添的反复调解,当事双方相互慢慢让步,最终握手言和,当场达成协议:电器公司一次性给予汪某6000元钱补偿,并于十日内付清。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工友告诉我劳动纠纷仲裁一般要跑十多趟,耗时近两个月呢。流动仲裁庭为我节省了不少维权成本! ”汪某高兴地说。电器公司代理人郭某也向记者坦承:“公司也不愿意为了几千元钱来回折腾,现在流动仲裁庭又上门服务,为我们解决纠纷,冲着这种服务态度,我们也会积极配合仲裁调解。 ”
“流动仲裁庭在社区公开审理,还邀请社区干群旁听,不仅增加了仲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还起到了普法宣传的效果。 ”蜀山区经开区社会事务处负责人李欣对记者说,流动仲裁庭实现了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有机结合,达到“解决一起劳动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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