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有政策规定,残疾人要想获得残疾救助补贴款,必须得是低保户,可因种种原因,不少贫困的残疾人根本吃不上低保,也就领不到残疾救助款。这一规定让他们觉得很不公平。
据了解,安徽省共有各类残疾人300多万人,不少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2009年初,安徽省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属城镇户口的每人每月救助50元,农村户口的每人每月救助30元,自2011年开始,农村户口每人每月救助标准也提高到了50元。
也就是说,自2009年之后,安徽省贫困重度残疾人除享受低保的普惠政策外,还享受特别救助的特惠政策。但前提条件是,残疾人必须要享受低保待遇,否则,无法领取残疾救助款。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贫困残疾人因各种原因,无法享受低保待遇。如,宿松县河塌乡安元村李军(化名)向记者反映,他的婶婶系一级残疾,持有残疾证,婶婶家里很穷,吃不上低保,也就领不到残疾救助款。
同样,六安市裕安区江家店镇新沟村村民白礼成也是贫困户,他老伴是残疾人,也享受不到残疾救助待遇。白礼成说,他家很困难,老伴又聋又哑,还有心脏肿大、肾炎等大病。往年吃过低保,在此期间也能领到残疾人救助款,去年,因没和村干部搞好关系,低保资格被取消了,自然,每月50元的残疾救助款也没了。去年,记者采访时,将此问题反映到镇政府,镇干部答复说因低保指标少,无法安排白成礼一户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此类现象并非个案,记者经常接到类似投诉,很多贫穷残疾人家庭,因没和村干部处理好关系,或受指标限制等原因,没有享受到低保待遇,由此更谈不上领取残疾人救助款了。
对此问题,省残联维权处有关领导坦言,残疾人可以找村干部维权,争取自己的权益。自2009年实施残疾人救助政策以来,安徽省已有10万残疾人通过维权,吃上了低保,获得了残疾救助款。
在记者看来,与其让农村贫困残疾人靠自身维权去争取低保待遇,从而再申请残疾救助,倒不如有关组织和部门研究完善一下残疾人救助金的发放程序和规定,让更多更适合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能享受到补贴政策,这应该也是该项惠民政策的初衷。
本报记者 王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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