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安徽省已出台 《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体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省直管县的改革试点工作从今年开始正式实施,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首批试点的宿松县和广德县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将大大提高。
试点县由省单列考核
意见提出,安徽省将按照对设区的市的管理方式,加强对省直管县政府的管理和监督。试点县党委政府直接向省委省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今后,试点县的政府目标管理、民生工程等工作直接由省单列考核,不参加所在市的考核。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维稳和信访管理实行省主管、市协管的管理体制。不过,试点县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维持不变,行政区划和机构规格维持不变。
根据规定,宿松和广德两试点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由省委直接管理,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含法院、检察院和其他高配干部)由省委委托省委组织部管理。今后,副县级以上干部的调动由省委组织部审批、管理,试点县公务员招录工作则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权限与市基本相同
试点县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管理权限与设区的市基本相同,具体体现在规划直接上报、完善财政直管、非税直接管理、资金直接划拨、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证照直接发放、统计直接报送、政策直接享有以及完善公积金管理10个方面。
比如,试点县对县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许可评审文件的审批,享有设区的市有关部门的权限;在用地方面,试点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森林采伐限额等,均由试点县直接报省政府审批。在土地、林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试点县也享有设区市有关部门的权限。
试点县的财政收支划分、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财政工作由省财政厅直接管理。其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驾驶许可考试费、车辆号牌工本费等非税收入,则由试点县直接管理,所在市不再参与分成。
试点工作三年基本完成
为适应试点县权限的扩大,试点县的地税、工商、质监等部门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由试点县党委、政府管理,公路等市以下垂直管理机构,同样改由试点县县委、县政府管理,业务上直接接受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体制调整后,县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行政编制及事业机构编制均由试点县管理。县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领导干部也将实行试点县和省级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体制,以试点县管理为主。但试点县党委任免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领导干部时,要先征求省级主管部门党组意见。
根据部署,省直管县的试点工作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试点县和所在市要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来完成相关职责权限的划转交接工作。目前,省粮食局等部门已经制定出相关对接方案,宿松和广德两县也正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本报记者张玉芳 实习生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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