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轻松上网!免费!时尚游戏全都有!免费!”“你想的到的功能,它全有,你想不到的功能,它也有。 ”“四代金某某,只要399(元)。 ”……这些充满诱惑力的广告词来自某卫视早间时段电视购物的手机广告。煽动性的话语、极低的价格、货到付款的承诺都让人忍不住想订一部。
宿松县破凉镇先觉村的陈冬生就禁不住低价诱惑订购了广告中“功能强大”的手机,但在使用的过程中他却傻了眼。 “我是4月24日订购的这部手机,到4月28日收到的时候一看,完全和广告上所讲的不一样,功能、质量都有问题! ”近日,陈冬升在电话中对记者抱怨道,“我又加了40块钱买电池,一共花了430块钱。”
陈冬升告诉记者,广告中宣称的功能非常先进,但是实际并不如此。“手机铃音太小,来电话根本听不见,宣称的语音对讲功能也没有。 ”为此,陈冬升又继续用起了原来的旧手机。
400多元钱买来的“智能手机”却不能用,感觉吃亏上当的陈冬升想退货。但退货并不容易,“退货非常麻烦,要我自己邮寄过去,还要自付邮费。 ”陈冬升担心,万一自己把手机寄给对方,对方又不给退还手机款,那自己就更吃亏了。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拨通了广告的发布者——上海家园购物的订购电话。电话接通后,接线人员热情地向记者推荐起了手机,并积极索要记者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记者表示想退货,对方让记者稍等片刻,称待会会有专门售后回复记者电话。
可是等了近一小时后,记者并没有接到任何电话。于是,记者再次拨通电话,并索要了售后部门的电话。售后电话接通后,一切程序正如陈冬升所言,退货者必须将手机自费邮寄给上海家园购物,然后才能等待进一步操作。
陈冬升对于这样的程序非常不满:“你的手机和宣称的功能不一样,你造成了退货的费用,为什么让我付邮费呢?万一到时候手机寄回去了,货款又不退,损失谁来承担? ”
记者了解到,电视购物存在较大的产品质量风险,经销商在外地,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后因没有足够的证据,维权很难。一些不法商家正是利用消费者这些弱点“打太极”,把消费者拖得精疲力竭,最终放弃维权。
对于电视购物的维权问题,记者采访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韩宝律师,他表示,如果消费者遇到此类事情应首先向经销商提出维权要求,但要保留购物证据,同时播出广告的电视台等媒体也应加强自身节目审查,避免虚假广告的出现。
为此,记者提醒,消费者应该谨慎选择电视购物,尤其是电子、家电等大件物品。在选择电视购物时,最好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在收到货物后要及时验货,如果货物存在损坏或假冒伪劣嫌疑等问题时,应拒绝付款。 本报记者 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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