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新闻 桐城新闻 怀宁新闻 潜山新闻 太湖新闻 宿松新闻 望江新闻 岳西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安庆市 > 宿松新闻 > 正文

父亲为何拒付女儿抚养费?

来源:安庆晚报 2014-09-05 14:16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原来母亲擅自更改孩子姓氏

 

本报讯(亦农

 

记者周国庆)只因与丈夫离婚,认为从此形成陌路,便将女儿姓氏改为己姓,没想到丈夫却以此拒付抚养费。于是双方走上法庭,都要为自己这一方讨个说法。

2010年张某与丈夫刘某因感情不和,经宿松县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女儿刘某女由母亲张某抚养,刘某自2010年起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支付张某当年的子女抚育费9000元,至女儿满18周岁时止。

然而,2013年的9月份,张某在刘某女报名上小学时,将女儿的姓氏改为张姓。刘某得知事情之后,一度找张某商量将姓氏改为刘,可张某总是置之不理。刘某生气之余就停止支付2013年度的抚养费。张某索要无果,于是2014年5月份向县法院提出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刘某支付2013年度的9000元抚育费。

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劝导,反复做法律的宣传解释工作,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9月2日,张某同意将女儿的姓氏恢复刘姓,刘某也当庭履行了2013年度的9000元抚养费,至此这一起纠纷被成功化解。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双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因张某与刘某婚姻关系的终结而终结,无论姓名是否变更,刘某均负有抚育女儿刘某女的义务。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名改变的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名。

新闻推荐

离婚夫妻为分钱诉至法院

本报讯(殷琪

 

记者周国庆)对于已故儿子的死亡赔偿款,已经离婚的夫妻二人应该如何分割?27日,宿松县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共有财产分割纠纷。原告高某与被告张某系夫妻,二人...

宿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宿松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父亲为何拒付女儿抚养费?)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