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袁勇奇
周国庆)怀疑情人石某与他人有染,家住宿松的张某跑到情人家中怒砸财物以此泄愤。13日,宿松法院以张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附带赔偿石某损失9170元。
男子张某与石某常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5年8月22日晚,张某携铁棍到石某家找石某,却发现另一男子李某在石某的家中,张某认为二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遂进入室内与石某发生争吵。怀恨在心的张某在离开时,用自带的铁棍将石某住宅大门及房门等物品砸坏。8月23日凌晨,张某越想越气,再次携带铁棍来到石某的住宅,用铁棍撬开厨房防盗窗,打碎玻璃进入住宅,将石某家大门、房门、电动车、热水器、家具等物品砸坏。经宿松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砸毁物品的价值为9170元。
事发之后,张某主动拨打派出所电话,并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砸坏石某家物品的行为。9月25日,宿松县公安局书面传唤张某到宿松县公安局接受询问。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在审理过程中,他主动缴纳赔偿款9170元。
宿松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张某事后主动投案,且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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