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以来,我县深入开展以争创“办事效率最高、发展成本最低、干部队伍最廉、经济环境最优”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效能建设“百日行动”。活动中,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治理,全力整顿工作纪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二进四”转变,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今年,县纪委监察局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原有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的基础上,新聘请了2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效能监察员,同时将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增设到14家。聘请的“四员”来自社会各阶层,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等社会知名人士,也有个体工商户、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居委会成员等社会工作者。一批退休老干部也乐参其中。“四员”作为编外的纪检人员,协助专门监督机关开展监督活动,让全县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置于有形的监督之中。
“三必问”机制,将明查暗访进行到底。“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组成下访工作组到企业下访,搜集信息,排查案件线索,认真办理投诉件,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组织明查暗访小分队不定期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在明查暗访和投诉件的查处中,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三必问”工作机制,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百日行动”开展有力,问责“有声”。目前为止,根据《太湖县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已对全县违反工作纪律的9个单位1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并在全县通报,其中1名干部被免职,2名干部受到政纪处分。
“六大类”立规,全面升级制度执行标准。根据《“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县各部门单位在“百日行动”期间从六个方面建章立制:一是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机关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二是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机关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三是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等科学民主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等公开办事制度和规定;五是探索建立绩效考评制,完善机关绩效评议工作方案,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六是建立和完善失职追究制、违诺责任追究制等纠错制度和规定。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度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服务制度来明确为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度来推动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度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度来评价工作实绩,以纠错追究制度来严肃工作纪律,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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