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近日,由怀远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该县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王晓卫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违法所得8.8万元予以追缴。
王晓卫在担任怀远县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期间,负责监管该县城关镇境内违法建筑,因此和该县一些建筑包工头颇有交集。于是,哪家要建房没有手续或者是超面积,房主总会想方设法通过包工头找到王晓卫,请他帮忙打点关系。一来二去,王晓卫便将手中的权力变成敛财的工具,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怀远县城关镇境内的违法建筑户大开绿灯。
经查,2008年以来,王晓卫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包工头所送钱款共计8.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鉴于王晓卫案发后退还部分赃款,法院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王丽记者许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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