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陆杨
村干部虽然工资不高,但这些收入其实是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所以,很少有村干部因为家庭贫困而享受低保。在安徽省的不少地方,政府部门为了避嫌,甚至明令禁止村干部“吃”低保。
然而,在怀远县古城镇东张村,却有一位年轻的村干部及其丈夫都在“吃”低保。在记者将此信息反馈给当地民政部门后,这位村干部家的低保将被取消。
近日,东张村一位村民通过本报读者QQ群(群号:81703254)匿名向本报记者反映称,他们村一位35岁的村干部和丈夫都在享受低保待遇,在当地群众中产生了恶劣影响,“他们家条件压根不贫困,怎么能‘吃\’低保呢? ”
这位村民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东张村的低保名单。在名单上,记者看到了这位1981年出生的村干部崔某及其丈夫的名字。村民告诉记者,崔某担任村干部多年,家里条件很好,明显不符合低保标准,“但已经‘吃\’了好几年的低保了。 ”
事实真的如此吗?记者联系了古城镇民政办负责人齐主任。齐得知此事后表示,“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我马上进行核实。 ”3月3日上午,记者再次致电齐主任得知,村干部崔某及其丈夫的确在享受低保。
为何会出现村干部“吃”低保的现象呢?齐主任解释,村干部崔某去年八九月份才到村里上班,在这之前就已经在享受低保了,“原因可能是家庭较为贫困。 ”由于崔某到村工作后,低保名单未能及时更新,村里办低保未能及时删除她,所以导致她家一直在名单上。
下一步,齐主任表示将按照程序规定,在3月份的低保审核中取消崔某及其丈夫的低保,并对此事出现的原因进行彻查,“如果涉及到某些人违规操作,我们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
针对此事,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不管什么原因导致的村干部“吃”低保,可以肯定的是古城镇在低保审核中存在着不小的漏洞。
这位人士表示,安徽省规定,村民委员会干部及其近亲属如有享受城乡低保的,需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如实申报,上级民政部门也要对这些家庭逐一进行核查登记,“古城镇民政办显然没有这么做。 ”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规定,对在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中未按条件和规定程序办理的,公示、核实、评议不到位的,出现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和优亲厚友的,情节较轻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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